**非密封式产品,请勿做退换货**
上一个 回列表
-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,您享 有商品七天犹豫期的权益(由您收到货的次日起起算, 含国定例假日),犹豫期非试用期,商品本身需要全新未开封,且包装完整的状态,才能办理退换货。若商品已开封,恕无法办理退换货手续。超过七天亦不接受退换货(包含货品如有短少,亦无法为您补寄)。
- 不接受部分退货,欲退货订单中任一商品本身一经开封,恕无法办理退货,退货商品必须保持完整性,将所有商品、赠品、附件、包装、随附文件或资料、实体发票、出货单一并退回,以确保您的退货的权益。若退货商品与订单有所出入,未将此笔订单的所有商品(含赠品)等妥善包装并完整寄回,需请您自费邮资补件。
- 当您填妥以下【退换货步骤说明1.】项目,即代表同意我们的退换货原则,并接受我们代为处理发票作废及相关的后续处理事宜。
退换步骤说明
◆ 步骤1.填写资料
在官网任一画面的右下角点选Email,或请来信paochi.chung@msa.hinet.net,告知您的需求,并复制以下"●"项目,贴上并填妥相关资料后发送。
- 订单编号:
- 姓名:
- 地址:
- 电话:
- 退换货原因:
◆ 步骤2.完整包装退换货商品
退货 – 请将商品(包含所有赠品)、出货单 (如您有索取)等所有资料一并包装。
换货 – 请将商品及出货单完整包装。
◆ 步骤3.寄送本公司
本公司将与您联系确认退换货包裹之收取方式,或请您寄送至:
地址:新北市土城区永丰路195巷7弄5号 (宝之川股份有限公司 收)
电话:(02)2302-0063
◆ 步骤4.确认进行退款或退货
待本公司确认货品已取回,并检视无误后,会立即为您办理后续的退款或换货。
退款说明
- 一旦完成所有的退货手续,我们也确实收到您退回的所有商品,且商品是完整无损的状态,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,我们将会进行线上刷退;退款实际入帐日期,依各发卡银行入帐日不同有所差异,请您洽询发卡银行确认实际入帐日。
- 若您使用其他方式付款,必须请您提供正确的汇款帐号,我们将於15天内将款项退到您的帐户。若您提供之汇款帐号填写有误,将无法办理退款。
*若对於购买流程、付款方式、退换及商品运送方式有疑问,可洽询电话:(02)2302-0063,客服时间:周一至周五8:00AM~17:00PM
*全国性消费者服务专线:1950食安专线:1919
*业者资讯消费争议之处:诉讼管辖为土城地方第一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