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非密封式產品,請勿做退換貨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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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您享 有商品七天猶豫期的權益(由您收到貨的次日起起算, 含國定例假日),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本身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換貨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。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(包含貨品如有短少,亦無法為您補寄)。
- 不接受部分退貨,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本身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退貨商品必須保持完整性,將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隨附文件或資料、實體發票、出貨單一併退回,以確保您的退貨的權益。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妥善包裝並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- 當您填妥以下【退換貨步驟說明1.】項目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換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退換步驟說明
◆ 步驟1.填寫資料
在官網任一畫面的右下角點選Email,或請來信paochi.chung@msa.hinet.net,告知您的需求,並複製以下"●"項目,貼上並填妥相關資料後發送。
- 訂單編號:
- 姓名:
- 地址:
- 電話:
- 退換貨原因:
◆ 步驟2.完整包裝退換貨商品
退貨 – 請將商品(包含所有贈品)、出貨單 (如您有索取)等所有資料一併包裝。
換貨 – 請將商品及出貨單完整包裝。
◆ 步驟3.寄送本公司
本公司將與您聯繫確認退換貨包裹之收取方式,或請您寄送至:
地址:新北市土城區永豐路195巷7弄5號 (寶之川股份有限公司 收)
電話:(02)2302-0063
◆ 步驟4.確認進行退款或退貨
待本公司確認貨品已取回,並檢視無誤後,會立即為您辦理後續的退款或換貨。
退款說明
- 一旦完成所有的退貨手續,我們也確實收到您退回的所有商品,且商品是完整無損的狀態,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,我們將會進行線上刷退;退款實際入帳日期,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,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。
- 若您使用其他方式付款,必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我們將於15天內將款項退到您的帳戶。若您提供之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*若對於購買流程、付款方式、退換及商品運送方式有疑問,可洽詢電話:(02)2302-0063,客服時間:周一至周五8:00AM~17:00PM
*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:1950食安專線:1919
*業者資訊消費爭議之處:訴訟管轄為土城地方第一法院